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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997-06-2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在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精细化学、特种化学、基础化学、农业化学、塑料产品领域投资。(二)公司可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和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为其出具合适的担保。(三)根据审批、设计、建设化工园区,根据公司在园区内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并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下:1、提供产品技术信息、市场信息;2、提供技术、设备的管理咨询和服务;3、对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分析、控制。(四)根据公司在园区内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提供如下综合服务:1、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2、提供统一的财会业务咨询、服务和支持;3、统一维修管理其所投资企业的设备、提供基础配套设施,进行集中污水处理,提供消防安全支持;4、为其所投资企业内的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五)、向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提供精细化学、特种化学、基础化学、农业化学和塑料产品的批发销售及相关的附属服务;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商品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业务。(六)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2)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七)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一)承接母公司、关联公司、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二)向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1236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潇雨
成立时间:1997-06-26
营业期限:1997-06-26 - 2047-06-25
登记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23-06-30
所属地区:北京市
注册资本:11524.239700万美元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2号楼9层904室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精细化学、特种化学、基础化学、农业化学、塑料产品领域投资。(二)公司可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和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为其出具合适的担保。(三)根据审批、设计、建设化工园区,根据公司在园区内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并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下:1、提供产品技术信息、市场信息;2、提供技术、设备的管理咨询和服务;3、对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分析、控制。(四)根据公司在园区内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提供如下综合服务:1、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2、提供统一的财会业务咨询、服务和支持;3、统一维修管理其所投资企业的设备、提供基础配套设施,进行集中污水处理,提供消防安全支持;4、为其所投资企业内的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五)、向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提供精细化学、特种化学、基础化学、农业化学和塑料产品的批发销售及相关的附属服务;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商品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业务。(六)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2)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七)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一)承接母公司、关联公司、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二)向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体名称: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主页:https://www.shuididp.cn/yp-e905e8a343b277fe2ee7abc4bce88394.html
从业人数:企业选择不公示
社保人数:11人
主体名称: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 股东信息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
1 | ARKEMA PARTICIPATIONS | 100% | 11524.2397万美元 | - |
主体名称: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
1 | 塞巴斯蒂安.弗朗索瓦.让-皮埃尔.福丹 | 监事 |
2 | 张潇雨 | 董事长 |
3 | 托马斯.皮尔.莱斯塔韦尔 | 董事 |
4 | 瑞斐拉 | 董事 |
主体名称: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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