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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2018-06-1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424MB2C97070X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李海浪
成立时间:2018-06-13
营业期限:2018-06-13 -
登记机关:五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广东省
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元)
经营状态:该单位已注销
企业地址:广东省五华县水寨公园路81号
经营范围: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主体名称: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
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状态:该单位已注销
主页:https://www.shuididp.cn/yp-75e48bb50926b3673dcb2a98f3834001.html
从业人数:-
社保人数:-
主体名称: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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